剑本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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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重要一步【月底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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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莺,踏出了他修行以来至关重要的一步,从今日起,他才可以骄傲的说,我是一名修行人。

    正如道籍所述,真正自然的大乘之引,就根本用不着什么外物;修道本自然,顺势而为之,又哪里需要往其中加入诸般俗物?

    候莺盘坐不动,上境成功了,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先,稳定境界,这就需要不断的搬运法力,让丹田和经脉熟悉这种全新的感觉。如此搬运数十次,运转无碍,丹田法力一切自如,没有倒退回灵力状态的迹象,这才放下一颗心。

    虽然很少出现,但这样的意外还是有的,上境时灵力转化成了法力,然后又一点点的退回去,就是桥引未断出的差错,对他来说不会容忍自己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其次,检查那个神奇的紫府游涡会不会出现什么异常?同时运转两个丹田,在运转强度超过某个临界时,旋涡再次出现,没丢!

    心神侵入魂境,发现改变不大,除了自身魂体凝实许多外,没有其它异常,这也证实了他的一个猜想,人之所谓魂,在上丹田意识海,不修上丹田就不可能出现大的变化,而在通天三境中,并没有修上丹田的可能。

    修士在通天三境中的方向就是同修中下丹田,这一步他已经做到了,所以,这个阶段他的修行会比较省力气?还需要之后慢慢探索,现在不急。

    站起身,法力灌入孤剑,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油然而生,同样是能量性质,法力所形成的系是在强度上比灵力强了数倍不止,这还是他初成通玄,法力微薄的情况下,假以时日,差距还会更大。

    这样一剑在手,他都有噼开世间万物的感觉,如果现在面对画皮鬼王,他才算真正拥有了玉石俱焚的能力。

    挥舞几下长剑,感受着剑上力量的本质不同,心情很有些激荡;不由得豪兴大发,舞剑纵跃,豪情万丈。

    兴尽而止,就在大石上,脚下百丈深渊,却夷然不惧,毫不犹豫的踏出一步;身体迅速下沉,但在周身法力济然运转下,稳稳的站定虚空!

    通玄境界的一个标志性能力,飞行。

    所以为什么说通玄才是一个修行人真正入道与否的分界岭,有太多实质上的改变。

    根本就是灵力变成了法力,由此带来修士在手段上的天差地别,对道门弟子来说,瞬法不再是梦想,禁法也可以尝试,阵法使用真正登堂入室而不是徒有其表;而对剑修来说还有一个标志性的区别,飞剑。

    飞行,只不过是拥有法力后的附带品,灵力强度不够,带不起一个人的重量,但法力就不一样了可以充分发挥人体内部的潜力,除了不能跃出锦绣气层,在千丈高度下都可以飞行自由。

    凭风而立,久久不能平静,身体宝藏这一打开,就意味着无数的可能。

    他有现在就回转锦城,调取通玄境功法的冲动,别的都好说,有三个重要方向必须尽快开始。

    主功法的选择,主飞行法的选择,还有,怎么炼飞剑!

    在这之前,他又回到了那个棺洞,才一进洞,就看见替叟正靠在一截石钟乳旁闭目养神。显然,他这些年来的一举一动都没逃过这位前辈的感知。

    “前辈,小子来看您了。”

    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自然而然的盘坐在簪叟对面,他有点看懂了,这不是个拘于虚礼的老人,不需要毕恭毕敬,也不需要感恩戴德,就是修士之间普普通通的应对就好,其它的,且待来日。

    “嗯,能做到以四季枯荣,生发死亡为引,很不错;在锦绣大陆的通玄上境中,当得顶流。”

    候莺汗颜,“误打误

    撞,弟子耗时三年茫无头绪,直到最后才有所感悟,是天道之赐,也是您之赐。”

    簪叟摆摆手“你自家努力,和我没有关系,你也不必觉得亏欠于我,当时我出手时没有帮助你的同门,你可有怨言?”

    当时的情况,如果簪叟早些出手,向之问其实是不用死的,或者更早些,画皮鬼王都未必有施展手段侵入向之问紫府的机会。

    但是,修真界的事,不是这么算的;帮你是情份,不帮是本份,谁也不欠谁的。

    “向师兄既然拿了石灵乳,他就必须承受这个,因为意外的变化也是机缘的一部分,没有谁能保证机缘就一定会顺顺当当。”

    簪叟满意的点了点头,“然也!那么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

    候莺想了想,“因为我没动石灵乳?因为我和您有一面之缘?因为画皮是邪恶的魂灵?”

    簪叟摇了摇头,“不,你记住,在修真界中从来就没有真正的邪恶,也没有绝对的正义。人类可以为自己的修行而不择手段,为什么画皮就不能?

    它没有滥杀无辜,也没有迁怒人类,它所做的一切不过只是为了在人类世界中生存下去;替换了一个人修,再搞死一个弟子这很过份么?

    你很清楚,和人类在西氓山的所作所为相比,画皮鬼王就是个圣鬼!

    我帮你,仅仅是因为你张口求助,有些骄做是没必要的,该张嘴时就得张嘴,否则别人怎么知道你需不需要帮忙?”

    簪叟微微一笑,“而我,只是觉得你比它更契合自然,而不是因为你人类的身份。”

    候莺有些无言以对,因为他觉得曹叟说的并不错,人类把妖魔鬼怪都看做是可以舍弃的异类,试练的工具,战斗的靶子,一个冰冷的数据,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它们一样有血有肉有灵魂,并不比人类少什么。

    “那么,你还会把它们当作是工具么?会把他们当成修行路上的垫脚石么?”

    候莺沉默半响,“应该……会的!”

    簪叟展颜一笑,“你看,你都明白了!可以做,可以粉饰,但一定不要以为这就是真相,如此,在修道这条路上你才能走得更远些。

    我知道你想问些什么,但我没有回答你的义务。

    若是想听我的忠告,我倒是有一句话送你:欲成大树,莫与草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