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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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淑与聊天群

    申淑十岁得交流群,其时,群已有人八。八人之名谓:五庄观镇元子、学生A、华山掌门岳不群、阴阳师晴明、古墓小龙女、云岚宗纳兰嫣然、青云门齐昊、主簿吕布。

    学生A,异于七人。知七人之生平,晓七人之将遇,使七人危未显而谋其利,难将至而其祸远。七人感其情,常以金银谢其。金银,学生A所爱也!

    申淑既入,名谓:殷王女申淑。七人问学生A申淑之生平,其言不知。众人皆奇,以言探申淑身世。申淑尚年幼,是以尽述。当知其弟赤乃洪荒准圣残魂,生伴红云,手握神葫,皆示镇元子:“原乃大仙之妹也。”

    申淑尚幼,未尽晓洪荒故事,遂疑,问其故,镇元子道:“小友之弟或为吾之好友红云。”

    学生A传诸多治国之法及粮食之种予申淑,申淑使其仆试种之,择其优者及治国之法献于殷王,将殷王之赏,皆予学生A。

    后学生A又传枪械及其制造方法予主簿吕布、华山掌门岳不群、殷王女申淑,吕布与岳不群取之,申淑退之。学生A问其故,申淑乃曰:“此物不能比修者一击,不能伤游侠一毫,独将害民,是以不取。”

    学生A辩道:“此物稀者可防身,众者可开疆拓土,何为独将害民?王女乃国之贵者,不欲立功于国乎?”

    吕布与岳不群皆道:“然也!”

    申淑道:“君之言谬矣。”

    “何谬?”

    “稀者虽可防一时之身,其后将无可信之人矣。人将皆惧我且欲我之器,惧将生怨,有欲则贪,贪怨生,吾其死不远矣。”

    “然众者何谬?”

    “我持其众而伤人,众者,必有其失矣,失则人必持之而伤我也。战,当以勇力智谋为持。彼勇力智谋不及我,我胜之,彼虽不乐,心其服矣,是以降我而不叛。持此器而胜,彼虽败,岂服于我?必俟其间,而谋我之器也。唐,吾邻国也。得天之幸拥《治国方略》,此神书也,唐因之而大我国百倍。虽然,殷之民不慕为唐民也。何者,非其君贤于我君,非其将之勇谋胜于我将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物虽巧,必有能强之者。今我以一伤人,后人将以三伤我也。”

    “且民之斗,依刀剑棍棒拳脚,其间可止也,枪则难止。若其烂,非止吾国将亡,实乃天下万民之祸!”

    岳不群道:“上位者之心,果与我等武林之人不同。王女之言甚是,然不群常处死生之地,不敢谋其大者也。”

    吕布亦言:“吾国已乱,非有绝世之才方可平。布无其才,能以此平天下之乱,吾愿足矣。其后者,非吾能及也!使吾国上位者皆有王女之才与思,何至天下称霸者数十!”

    学生A乃止。

    何以其他五人不言?枪之力,不及其随手一击也!国亦非其等愿谋,

    是以无言。

    至申淑成年,秀以成年盛装。及后,其每有言,学生A必追以“斯哈斯哈斯哈”。

    至申淑为殷太子,其号乃改:殷太子申淑。吕布之号改为:汉大将军吕布。岳不群之号改为:五岳盟主岳不群。

    后诸女子论其婚,纳兰嫣然再提旧时欲退婚之事,申淑惑之:“嫣然姐姐,大宗未来之主也,何为退婚?又非学生A君之世,婚止一人。”

    众人皆有问:“?”

    学生A:“斯哈斯哈斯哈!”

    “如淑,既为殷太子,唐楚已各择良人为吾妃,只待吉日成亲。且去年殷举官考,有一男子甚得吾心,待九年后其入京,必立其为太子妃!”

    众人又应之以:“?”

    独学生A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