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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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离家

    日子驴打滚似的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立德也一点点地长大了。他今年20岁了。他从母亲的小帮手一点点地转换成这个家庭除了香兰外的主要劳动力。虽然弟弟立志也大了点儿,但只要他能腾出空就决不会把这些农活交给弟弟来干。

    他那白皙的皮肤在一年年的劳动中早已变得黑黝黝的。但让他宽慰的是,他们家在农忙的时候也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需要别人的施舍了。这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安慰。他永远忘不了田平娃的那张嘴脸。完全地依靠自己的力量,虽然难是难了点,但是心里是畅快的。

    他不禁又想起了今天晚上母亲借钱的事。是啊,母亲靠着一个小小的修鞋摊再加上种地的收入多少年来根本就无法填平他们三人每年的学习开支。虽然他的学习成绩年年名列前茅,可是家里年年塌空,年年借债,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好过呢?

    就算是人家天水叔家光景好些,对他们家的帮助也从来毫无怨言,可是光景再好这样下去也早晚会被他们拖垮的。

    今年倒好说,那么明年呢?明年他可是要高考了,以他的成绩是肯定能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的,可是一旦考上了,能上得起吗?他很难想像到那个时候,面对大学的学费母亲又该如何去解决,他也不敢去想。

    一连串的问号在他的脑袋里不停地交织着,像是一根根刺,扎得他的脑袋乱哄哄的疼。这个夜真是太寂静了,静得让他有些发慌。他感觉自己应该尽快地做出一个重要的抉择来。是的,他已经不是10年前那个遇到事情只知道往母亲怀里钻的小孩了。他已经长大,是时候要做出一些取舍了,否则自己的家里就只能是陷入一种“死循环”。对,这个学不能再继续上下去了。我要勇敢地挑起家庭的责任,与母亲一同供弟弟和妹妹。

    他一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反而感觉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变得有些轻松了。眼下已经过了农忙最忙的时节,地里的农活也没有多少了。他想借着这个空档自己想点办法去挣点钱来补贴家用,只要赶在夏收的时节里回到家里也不会影响家里的正常运转的。

    而眼下只留下些地里浇水的活了,他相信弟弟立志是完全可以应付下来的。立志他是了解的,虽然眼下看着身体还是有些瘦弱,但他的忍耐力和韧劲和他是一样的强。他想,就让他的这个弟弟加入到生活的这场大潮中来吧。他认为学校和课本中能给予人的,生活都能给予;而生活能给予一个人的东西,学校和课本中未必就能给予。

    他又想到了自己那个可爱的妹妹立美。立美今年15岁了,在镇上的初中上初二。她是个多懂事的女孩啊。她虽然是家里最小的姑娘,但是从来都没有在吃穿上对家里有过什么过份的要求。

    在他的印象中,立美从小到大似乎都没有买过什么新衣服。她的衣服都是拾掇二爸家二女儿陈立娟的。立娟比立美大1岁,两个人从小玩到大。二爸家的条件好一些,所以吃穿一般是不愁的。但是他的二妈秀莲总把一些不好的衣服才会给到立美穿,她把好的衣服大都给了她娘家的同龄的孩子了。说到底,她在多富尚在的时候就不曾看得起这个家庭。等到多富去世之后,看着这个家庭快速地走上了下坡路,她就更是恨不得躲得远远的了。说实话,她看着立德兄妹仨这花销的阵势就感觉到害怕。

    起初她还没有表现得十分明显,家里有些什么吃的喝的还叫他们过来,可是日子一长她就显得不耐烦了。尤其是看着这三兄妹的学习成绩一个赛一个的好,再看着自己的大儿子陈立雷和女儿陈立娟的成绩,她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心想,要吃的没吃的,要喝的没喝的,凭什么个个都听话成绩还那么好?真是没天理!

    中国几百年来的兄弟关系总似乎永远无法逃脱这样一种怪象:兄弟俩在结婚前的感情没得说,可是一旦彼此都娶了媳妇,多了这一层妯娌关系,兄弟间的感情就会发生一些微妙的改变。

    立德想到这里也不禁感慨一番。他虽然还没有到结婚的年纪,但他坚定地认为如果自己和弟弟立志在结婚之后,一定会摆脱这种怪象——就让这种叛离亲情的事情见鬼去吧!

    把这些家里地里的事情前前后后地想了一遍之后,他的心里才稍稍地放下心来。但他怎么和母亲去说呢?如果直接说自己退学的话,相信母亲一定会断然反对的。他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快刀斩乱麻的方法——那就是偷偷地离开。

    但他又不希望自己真得像一个行窃的小偷那样走得不声不响的。他应该给亲爱的家人们留下一封信,他要把自己为何要退学以及今后家里的一些安排都在这封信里详详细细地写出来。他相信,明事理的母亲和自己的弟弟妹妹在看完这封信后一定会理解他的。

    想到此,他尽可能小声地穿好衣服。他下意识地扒开了窗帘:这是一个无月的夜晚。黑暗笼罩着整个院子,给人一种黑色的梦幻感。只有时不时传来的一声声的犬吠声才让人感觉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着的。

    他和弟弟两个男孩在西窑的炕头上睡,而母亲和妹妹在中窑里睡。此时,他听见弟弟打着响亮的鼾声,想来今天头一次挑水已经让他有些精疲力竭了。

    他小心翼翼地下了床,从掉漆的抽屉里取出了纸和笔。那只笔是一只崭新的钢笔,他一直没舍得用就放在了家里,它是李晓晓偷偷送给他的。她知道他喜欢写字,就把他爸在村委发的一只“英雄”牌的钢笔偷偷地拿出来送给了他。那只笔的笔身上原先还用红漆印着“碧水村第五届党支部会议留念”的小字,后来被李晓晓用小刀轻轻地刮去了。

    立德轻轻地打开了昏黄的台灯,从笔记本里扯下一张纸,他紧紧地握住了这只钢笔,然后把深埋在他心底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了出来。

    把信写完,他从衣柜里拿了一些换洗的厚薄衣服,装在了一个破旧的旅行包里。又把枕头下母亲给自己的500元钱全部压在了那封信的上面。在窗外响起了第一声公鸡的啼叫声的时候,他背起了旅行包,关掉了台灯,无比留恋地四处打量了一番之后,他悄无声息地走出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