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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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青春的声音

    所谓万事开头难,而我在创作了两首歌后,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这像极了读书时代写作文,我最了不起的,就是老师刚刚布置完作文名称,说完要求,我就已经打好了腹稿。当别人还在为写什么,怎样写而抓耳挠腮,我已经写好在闭目养神了。

    这是我认为除了作曲能力以外,老天赐予我的另一个天赋。这为我在后来的音乐创作当中,发挥了无比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一度觉得,我就是为音乐而生。

    因为我的音乐梦想来自于我的少年时代,所以第三首歌,我用了青春题材。

    音乐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及记忆。第一次获奖,是小学三年级的六一儿童节,我演唱的曲目“悄悄话”获得了三等奖。那个时候我对奖项名次不太敏感,但对是否获奖却有着无比渴望。

    第二年儿童节是四人合唱“友谊之光”,当时我们叫“两地情”。教音乐的胡老师本来计划让我独唱,但班主任觉得这首歌是讲述友情的,便提议找三个同学与我一起合唱。当唱到那句“双双两握手”时,他设计了两组人分别握手的场景。这首歌当时获得了二等奖。

    此时我的音乐天赋开始显露,所以一上音乐课,胡老师便先叫我带头领唱一首歌给大家开嗓。但是在那个年代,音乐并不是太重要的知识学科,也没有得到学校的重视。

    班主任虽然知道我对音乐的喜爱,但他只因为我的普遍话说得标准,而叫我做了一次广播员。

    后来换了音乐老师,姓李,满头的白发和沙哑的声线是我对他最深的印象。他喜欢教我们唱民歌。“夜半三更哟盼天明......”这首《映山红》是我记得他教过的几首歌之一,当时听他扯着喉咙唱的时候,那声音让我想起别人说的像鸭叫。

    后来又教了《没有***就没有新**》等歌曲,但他的课依然没能让我喜欢,因为当时觉得他教的歌曲太土,虽然后来才理解那些歌曲其实有着极高的群众基础与艺术价值。毕竟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接触流行歌曲的渠道,在镇上,店铺也在播放港台流行歌。

    上了中学后更不用说了,铺天盖地都是谭咏麟等当红明星的歌曲,以及后来才知道歌名的“光辉岁月”等。那时候我爸爸买了一个收音机给我,我喜欢听着睡觉,经常半夜听到好听的歌曲,会突然醒来,听着听着又睡过去了。

    音乐老师陈斯文也是走在时代前沿的人物,因为他,我们才学会了“总有你鼓励”、“心雨”等流行歌曲。

    初二时学校要求每个学生买一个竖笛,而我成为了全校吹得最好的人。在元旦文艺晚会上,我吹奏了“十五的月亮”这首歌,获得了二等奖。因为这个,我成了学校的小名人,初一的一个学妹,要和我做笔友,让我教她吹竖笛,事实上我们一次也没谈过音乐的话题。因为根本不敢坐在一块。

    要知道那个年代校规极严,男女同学之间没有人敢公然作学业以外的交往,那会被当作天大的罪行。大家便写一张小纸条,趁没人时偷偷塞给对方,看过便销毁,像极了做秘密工作。

    这种行为如果被人知道,轻则全校通报批评,重则开除。所以一个学期后,她便中止了与我的这种“不道德”行为,再见面时大家便如陌生人一般。

    虽然我成了小名人,但没有成为女同学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成为白马王子的是二中转学来的叫王林的人,他有着天然的卷发,一笑便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加上身材魁梧,连4班的女同学见到他都含情脉脉眼放异彩。要知道当时4班是重点班,男的成绩卓绝,女的高傲冷艳。

    说实话,我若是女同学也喜欢他。但据说后来他就因为搞暧昧被劝退了。青春年少时,多严厉的规定也禁不住某些躁动的心。与他一同被劝退的,就有4班最冷傲的那个女同学。

    而这些少年时代的回忆,于我创作的这首歌曲,也只是作为题材的切入点,并不是歌曲的主要内容,我写的是励志,不是幼稚,更不是无病呻吟的回忆录。

    我平生最讨厌的便是整篇空洞无物、不知所谓的文字堆砌,不管是赞美还是感伤,没有情真意切的感受,用词多华丽亦引不起他人的共鸣。对于这点,我相当有见解。

    所以这首歌一上线,便承载着我的很大期望。遗憾的是,当时我还不会用专业软件,后期也没做好,导致被人批评唱得难听。而当我试着修改时,已过了期限。

    事实上,我创作的每一首歌,每一句歌词,我都要斟酌良久,反反复复修改,一定要做到我满意为止。还要考虑词与曲的契合,所以有的歌曲,看起来明明没有问题,但听起来会觉得别扭,就是因为这个词的声调与曲不相配。而这,需要词作者极高的文字功底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我也常常后悔,读书的时候,没有好好认真学习,以至于经常词不达意。虽然那时候,语文是除了音乐以外我最喜欢的学科,但我在九年义务教育当中学到的知识估计不到十分之一。

    如果说乐理知识的欠缺,是因为确实由于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那文学功底的不足,就没法抱怨是因为老师没有迫着我读书。虽然我也曾很迷恋书本。

    但我入迷的是课外武侠小说。

    上晚自习课,没有老师监督,我便偷偷拿出借来的武侠小说看得津津有味。班主任的如来神掌伸过来的时候,我已来不及收回。眼睁睁看着他拿走,还要接受他眼神的批评。最可悲的是,我还不敢去要回,最后省吃俭用赔了12元给那个同学。

    12元,比我两个星期的伙食费还要多。

    就因为那同学追我要赔偿,我一直气他到毕业。

    而更可气的是,后来有一天,我与一众班干部到班主任宿舍开会,我还亲眼目睹那本武侠小说在他的书桌上,已经翻到了尾几页。我还是没有开口向他要回的胆量,虽然当时他别有意味的看了我几眼。

    我除了生气,还是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