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在卡塞尔写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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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雷霆的微光(5)

    “其实我更愿意八卦下你们年轻人的生活,毕竟少了昂热那个家伙后,能让我挂念的也就只剩下我可爱的儿子了!”副校长挠挠头。

    芬格尔吐槽道:“那你可就找错人了,我和恺撒当初可是参加了父母双亡组来着,说不定曼施坦因教授也会乐意加入我们。”

    “父母双亡?庞贝那花花公子不还活蹦乱跳着么?”守夜人骇然。

    “我当他死了很多年了。”恺撒耸耸肩。

    “哦。”守夜人这声回答的语气很淡,只是眼角轻轻的抽搐有些出卖了他,好像一瞬间这个中年发福的男人就窝陷进飞机座位和靠背之中去。

    恺撒很难想象到守夜人会有这样的一面,他长得看起来就不像该有孩子的那种人,尤其还是曼施坦因。在这一点上他总觉得自己和曼施坦因教授会有很多的共同语言。可现在这个代理校长的家伙一改那副邋遢样子,像是坐上一趟成长的时光航班,把那个窝在成人杂志还有酒瓶里欲求不满的青春期少年的面具揭开,端坐起来跟你侃侃而谈。

    仿佛他真的做好了打算,要去那个法国著名的天体沙滩上卖起防晒油来。

    恺撒倒是没有真的和这两个家伙聊起八卦的意思,这两个人一个掌握着“新闻部”这个厚颜无耻的狗仔团,敢于把昂热的公务旅行账单和院系主任的初恋女友照片都公布上网;后者则是守夜人论坛上的头牌狗仔,专业洗煤球的主儿。

    他守住那些心猿意马的思绪,还是把话题搬回正轨,否则这两对师徒能把院系主任初恋女友的写真照都给抖出来,两张嘴硬是说不出半句实在话。

    “我们都清楚奥丁的存在,说实话,相比起路明非,我一直觉得他才可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危害。”恺撒说,“我们都上过神话谱系学,奥丁是北欧神话中阿瑟神族的领袖,他和黑龙是死敌,在诸神黄昏中带着那群漂亮的瓦尔基里姑娘们迎接敌人。”

    芬格尔低声说:“听上去更像是你带着学生会的芭蕾舞团。”

    守夜人点点头,“我记得那个叫艾斯黛拉的女孩,我亲自为她颁奖,我们的‘学院小姐’!”

    恺撒盯着守夜人的眼睛,“其实你一直比我们知道的更多,但你始终选择徘徊在外,是因为昂热校长的意外,还是路明非,你也在犹豫不决,对吗?”

    “你这样喋喋不休地追问可一点都没有你原来的模样。”守夜人愁容满面,把目光看向芬格尔。

    芬格尔早就趴在舷窗上,瞪着眼睛感慨到:“真美啊!”

    “奥丁到底是什么?”恺撒轻声说,“猜疑和讨论是没有结果的,我需要一个真正的解释。”

    “死人之国尼伯龙根。”守夜人叹了口气,“该猜到的你们也早就差不多猜到了,一个属于奥丁的尼伯龙根,他一直躲在里面,远比我们想象得更早苏醒,那是一个我们从未面对过的龙王,一个可能拥有纯粹的权与力的王者!或者我们该称呼他为神。”

    “所以你想让阿巴斯去当那个冲锋陷阵的人吗?”恺撒眼睛里淡金色泛起。

    “才不是!”守夜人大大方方地点着头,他指着自己这些年愈加发福的啤酒肚,那件洗的发白的格子衬衫已经遮不住他的肚腩,曾经引以为傲、喝醉了就会脱掉衬衣显示给酒吧女郎的八块腹肌已经返璞归真,当年的西部落拓美男子早已经成为历史,“我现在只是个喜欢喝喝酒,看看性感女郎的老人,说起来我现在都不爱那些烈酒,都不如起泡酒喝得有劲儿。至于阿巴斯的决定,我只是觉得那孩子需要找到自己,就像是路明非一样,不然对他而言太不公平了。”

    恺撒沉吟了很久,“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明明有一整个三年的时间……你,你们在等着什么?”

    芬格尔依旧趴在舷窗上,发出“好大的船!”的感叹声。似乎巴不得在后脑勺上写满了“不关我的事情”这五个大字。

    “尼伯龙根曾经是所有炼金术士想要崇拜的圣地,那里遍地都是死去的物质,我当时同样追随着潮流,用了大半生的时间尝试去寻找尼伯龙根……直到后来我才从对龙族的研究里确定了一点。所有的尼伯龙根都有着它独有的入口,无论是时间还是地点,开启它的办法只有一个——你要被它选中!”

    “就像是大地与山之王那样。”

    “没错,像是邀请制入学一样,那扇门一直存在于我们的面前,可只有被选中的人才能通过那道隐藏的门。当然,在我们的记忆里,是阿巴斯和路明非成功地进入了BJ地铁下的那个尼伯龙根,而在另一个世界里,则是那个叫做楚子航的男人。”守夜人顿了顿,“原本尼伯龙根的存在就是无数炼金术士无法解开的谜底。那是远在人类之上的龙族曾经所创造的绚烂文明。典籍中说青铜与火之王居住在北方冰原中铸造了高耸如山的青铜宫殿,还有著名的擎天铜柱,黑王在上面钉死了白王,那根巨大的柱子上记录了黑王漫长的战史;他还曾下令修建跨越大洋的神道,根据推算神道宽四百米,是比今天的人和高速公路都庞大的工程。但随着黑王的死,这些伟大的遗迹就消失了,就像亚特兰蒂斯在一夜之间沉入了大洋。今天还有一群人借助Google地图在全世界寻找消失的亚特兰蒂斯,但他们找到的只是些被海水淹没的古代人类聚居点。真正的古文明,可能藏在另外的维度,去那里,需要经过神秘的入口,更需要的是被它本身选中!”

    “所以你认为阿巴斯身上样有些那个奥丁的烙印”恺撒说,“是因为他替代了楚子航位置?”

    守夜人缓缓地仰头,看着灰黑色云层下的深蓝色海水,海港城市的灯火从那道缝隙里透了出来,他吐出一口长气,回味着上一个夜晚里同芬格尔的对话时那种酒倒半杯般的离心,“去过的人总能找回原路,阿巴斯想要寻找一个属于他身份的由来,那就给他一个去处。”

    黑色的湾流开始颠簸了起来,细细密密的雨点骤然打在飞机的玻璃舷窗上。恺撒突然意识到,这位在学院钟楼里颓废多年的老人,他已经爬出了那个落地窗前的黄旧沙发,挺直了腰背,虽然而坚硬,分明只穿着衬衫短裤,却恍若回到西部的朝阳晚钟里,带着叫嚣的牛仔般傲气。老人的瞳孔就像是一对并飞的萤火虫,瞳孔中的金色的光芒如刀剑盛烈。上一次他带着这样的气场出门,还是源自某个让他讨厌的冒牌货。

    “可现在的证据看来,阿巴斯可能真的已经进入了那个尼伯龙根,你是希望他杀了龙王?还是要让他成为奥丁的眷属?”恺撒质疑着,他无权拒绝守夜人的同行,同位校董的角色,尽管这可能是最不堪入目的弗拉梅尔导师,但不会有人怀疑他所具备的见识和能力。

    “什么?我们还要给他机会吗?他可是抢走了我全部家当的土匪!流氓!无耻败类!”芬格尔突然抢答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们现在就应该杀进那个尼伯龙根,找到阿巴斯,绑了奥丁,然后严刑拷打,最后去世界的角落里揪出路明非那个家伙!”

    恺撒懒得理会这个活宝,深深地思考着说出了自己深藏在内心的判断,“如果一切都源自北欧神话,奥丁的存在同样是指向了诸神黄昏的钥匙……象征诸神的奥丁同巨人们开战,这是被记载在《老爱达经》中的所谓‘正史’,可我们一直误读了太多的历史,龙族的历史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复杂。但有一点我能相信,属于龙族历史中的奥丁,正如诗歌所传诵的那样,他是旧世界的守序者,末日降临之时,他会摘下世界树尤克特拉希尔的树枝制成的昆古尼尔之枪,向三女神裁定的命运投出不屈于命运之枪。”

    “看得出来学弟你这些年还是恶补了不少历史课,我记得你当初的绩点和成绩也时常不堪入目来着。”芬格尔赞叹。

    “我只是反对应试教育,在适当学习这方面我其实是少数愿意支持副校长提案的校董,不过显然保持常年停课,举办游泳比赛实在有些不务正业,我更愿意看到的是有实战意义的事,比如‘自由一日’之类的。”恺撒说。

    “我真希望我有一天也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支付一份巨额账单就像是我去街边的赛百味里挑一份三明治……好吧,挑一份三明治是我的极限了。”

    事实上恺撒也不打算和芬格尔说上垃圾话,只是在这种临近命运关头的时刻,如果不说些垃圾话来让自己放松,那种厚重历史感扑面而来的压力他并不知晓会如何承受。飞机已经钻下云层,背道的阴冷色云雾像是向两侧延展的另一对羽翼,轰鸣作响的引擎随着不断翻动的时速表,飞机的驾驶员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恺撒俯瞰群星璀璨般的港口一角,明亮的灯火和黑色的海水在边陲石岸上的分界异常清晰,巨大的船舶正倚靠在常年温暖的港口处,不停歇的货物和人流如密布的蚂蚁芸芸。

    “诸神的战争的确就是龙族的战争。”副校长接过话题,“至于阿巴斯到底是什么,我还不想回答你,但或许你很快就能看到答案了……又或许你已经有了你心里的答案。那么,让我先回答你另一个问题,恺撒·加图索,奥丁!到底是什么……”

    路明非好像听到了那首玉置浩二的老歌《Friend》,音量比上一回在车内音响里传出的还来得哄响,细腻和悲伤的情歌像是天使们在天国尽头齐唱出咏叹调。可他此刻只是个跌入深渊谷底的败犬,就算是天使们在彼岸歌唱,那也是欢送走他这个堕天使,他曾经带着千军万马都没有能挽救的事实,就像是零落成泥的樱花,捆绑着他的影子,他的眼泪,手指、头发和声音都开始变得冰冷起来。

    一切都变得悲哀起来,因为已经无法回忆……

    想い出には、できないから,

    夢が醒めてもまだ、夢見る人忘れない,

    もうFriend、きれいだよFriend,

    このままでFriend、優しく,

    もうFriend、心からFriend,

    いつまでもFriend、今日からFriend……

    他真的快要累爆了,大口地喘息着,只觉得下一刻沉沉昏睡过去都好,无论是谁得到了这具身体,他或者是小恶魔,都会带着妈妈和零离开这个该死的尼伯龙根吧……这场所谓的切割手术一点都不没有惨烈的争斗戏码,世俗王权更替的那一套兄弟阋墙被小恶魔的一套回忆杀搞得柔情四溢。

    这是他回忆最深处的一角,充斥着讨人厌的银白色:山是如此,石头也是如此,满目枯萎的树木同样被穿绕着银白色的丝线,好像整座山都在那个巨大的茧里,伴随着沉重压抑的呼吸,在风里凌乱起来,交织而扭曲,从深井里只落下一眼天空,就和古诗句里说的那样,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只不过李白说得是愁绪,而路明非是恨意,那股心海处翻腾的恨与怒火,快要把一切都点燃起来,连稠的银白色丝线裹挟着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怒火,像是染上一层红色的水晕,把一切惨败的画面都变得柔美起来。

    连头顶洒落的依稀微光都变得温暖,三层观众席里满是宛如悬挂而下的横联,纯红色的座椅透着皇家般的雍容和典雅,像是一场中式般张灯结彩的隆重婚礼,他是身穿着黑色西装和礼服衬衫的绅士,打着白色的领结,他可以是参加葬礼的来客,也能是错过婚礼的新郎……总之那是身前往盛大演出的装束,可他错过了那场演出。

    路明非听见细小的水珠碎成一片片,黑暗中一切都随之远去,包括恨意,包括遗憾,包括幸福……只剩下那只属于路鸣泽的怜悯、施舍一般的小手,悬在那里,无论他下坠了多久,他都陪伴着,那是神话中埃癸斯之盾,连同神明的雷霆都无法摧毁折断。

    “这可真是他妈的什么人生啊?”路明非吃力地啐了一口,一字一顿地伸出手去。

    他静静握着小恶魔的手掌,小得有些让人心疼,像是块软化了的温玉,他有些不甘心地说着:“好像真的有些开始孤独起来了……那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